众所周知,房屋拆迁一般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产权和户口问题,是征地拆迁补偿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房本和户口本,谁才能决定着拆迁补偿的归属?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详解:
一.房屋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项条例明确了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在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人,如果不是房屋的所有人,就算在房屋中常年居住或者户口坐落在房屋地址中,也是不能获得补偿。也就是说,房屋拆迁补偿与产权挂钩,和户口没有关系。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但是,在农村土地征收的情况下,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费用归集体所有,地上物的补偿归地上物所有者所有,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的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也就是全体村民,再由村集体开会讨论后决定分配,一般分配方案分为:土地的补偿费用所有集体村民平均分配;集体预留部分留有他用,其他分给集体内村民;将所有补偿全部分给村民;
有没有分配资格就要看户口本上是否是本村村集体成员。户口是否是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户口直接影响是否可以享受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