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在交完首付款,剩下就选择去贷款买房,这时很多人就疑问了,是“直接拿房产证明去银行”还是“去金融机构贷款交纳剩余房款”?
其实具体流程应该是,业主与房屋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包括商品房预算合同),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首付款,之后拿着首付款收据、购房合同、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的证明等等资料向银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即可。
去银行贷款之前还必须了解以下情况:
1、了解贷款政策
购房者必须了解本地的贷款政策,例如首套房标准、二套房标准、最低贷款比例、最高贷款额度等问题。
2、了解征信情况
购房者必须查看自己的征信情况是否足够,这是整个贷款流程的重中之中,它直接影响贷款的最终结果及贷款额度的高低,如果出现“贷款或信用卡还款本金和利息逾期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还款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达90天(含)以上”、“在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或者银行同业账户(包括房贷、车贷、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目前状态为逾期,或最近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达90天以上”以上三种情况,那么银行将直接禁止贷款。
3、了解银行
不同银行在贷款执行标准下有不同细节的区别,具体在贷款条件、贷款利率、贷款额度、批复时间、放款时间等等细微的差异。
之后只要让银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批,等待银行放款就可以了,如果剩余房款额度不是很高,可以直接用信用卡额度办理购房贷款,不过这种方式只适合资金缺口比较小的购房者,当然使用信用卡之后,一定要记得按时还款,否则影响征信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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